為深入推進納稅服務規(guī)范提升納稅人滿意度和遵從度,積極展現(xiàn)石臺縣地方稅務局稅企和諧文化建設,面向系統(tǒng)內外全面展示地稅系統(tǒng)干部職工在地稅事業(yè)發(fā)展中奮發(fā)有為、創(chuàng)先爭優(yōu)的精神風貌以及打造和諧卓越石臺地稅組織的工作成效?,F(xiàn)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文化品牌創(chuàng)意形象標識、名稱和文化品牌理念,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主辦單位
石臺縣地方稅務局
二、征集內容
石臺縣地方稅務局文化品牌標識及名稱
三、征集范圍
面向全社會廣泛征集,個人和組織均可投稿
四、征集時間
2017年9月8日——2017年10月8日
五、征集標識要求
1、作品要能體現(xiàn)出規(guī)范執(zhí)法、優(yōu)化服務、誠信納稅、和諧共贏、稅企共建等文化內涵。
2、作品要能體現(xiàn)出石臺地稅文化及石臺地方特色。
3、標識需主題突出,構圖簡潔新穎、內涵深刻豐富,富有藝術感染力和鮮明的辨識度,適合各類載體和環(huán)境中制作應用(如平面和立體的印刷品、紀念品等各種材質制作需要以及電子媒介等的宣傳傳播)。
4、標識設計稿件尺寸為A4幅面 (210mm×297mm),分辨率至少為300dpi,JPG格式,并附300字以內的設計理念說明及內涵闡釋。
5、投稿人可提交多個作品,每件作品均應注明作者姓名。作品無論采用與否,恕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獲獎作品的著作權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對獲獎作品進行修改與使用,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獲獎作品的設計者不能擅自將獲獎作品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
六、投稿方式
請將作品發(fā)送至stxdsjbgs@163.com,請注明作者姓名、地址、聯(lián)系方式。投稿時請務必在郵件標題上標注“石臺縣地方稅務局文化品牌標識征集”字樣。
咨詢電話:0566-6027798、6023091
七、作品評選及獎項設置
1、評選方式:由主辦方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應征作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評審。
2、獎項設置:本次征集活動設一等獎1名,獎勵人民幣4000元;二等獎2名,各獎勵人民幣2000元;三等獎3名,各獎勵人民幣1000元,獲獎作品如被主辦方所采用,則另按所獲獎勵的50%支付勞務費用。獎金及勞務費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在支付時代扣代繳。所有獲獎作品均頒發(fā)榮譽證書。
八、注意事項
1、參選作品必須保證為原創(chuàng)作品,參選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參選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合法權益,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利,相關法律責任由該作品的投稿者承擔。作品不得含有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規(guī)的內容。
2、作品入圍后須向主辦單位提交該作品設計稿源文件。如果不能按要求提供源文件,則取消其獲獎資格。
3、主辦方向有關應征獲獎者支付的獎金作為支付應征者作品的報酬和費用。應征獲獎的作品著作權歸主辦方所有,應征者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主張分享其獲獎應征作品的利用所帶來的利潤或其他利益。根據(jù)我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guī)定,獲獎的作品視為活動組織方委托創(chuàng)作的作品,活動組織方擁有該作品的著作權、所有權、修改權及該作品為標識的商標注冊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
4、獲獎作品的所有權、版權均屬主辦方所有;主辦方對獲獎作品享有展覽、編輯修改、網絡傳播,以及用于廣告宣傳、出版發(fā)行等權利,主辦方可根據(jù)需要有權對作品進行加工修改,主辦方不承擔任何知識產權等方面的責任。
5、獲獎的作品人員應與石臺縣地方稅務局補簽訂委托創(chuàng)作協(xié)議,日后所涉事項以雙方簽訂的協(xié)議為準。
6、本次活動解釋權歸安徽省石臺縣地方稅務局所有。